程庭桂——清朝官員受戊午科場案牽連發配黑龍江

中文名:程庭桂

出生地:江蘇吳縣

出生日期:1796

逝世日期:1868

程庭桂——清朝官員受戊午科場案牽連發配黑龍江

  程庭桂,江蘇蘇州吳縣人,道光六年(1826)進士,長期在京都當官,以刑部主事入值軍機章京領班,後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、戶部右侍郎。受戊午科場案牽連發配黑龍江“發往軍台效力贖罪”,後赦還。

  程庭桂十一年十二月由刑部主事入直,官至都察院左副都御史。

  咸豐八年(1858)他擔任順天鄉試副主考,順天是京畿要地,達官富紳雲集,歷來開後門成風。這年發生了一起特大科場舞弊案,正主考、大學士柏葰接受家人請托,撤換了一個已被錄取者的卷子,換上了另一人,程庭桂的長子炳采,則把幾個官員請托說情的條子帶進考場交給了庭桂。

  經御史揭參,恰巧當權的肅順與柏葰不合,乘機鼓動咸豐帝借此整頓風紀。帝下令嚴懲,柏葰被處死,程炳采被斬首,程庭桂雖然未取中那些請托說情的人,但收了條子沒有舉發,已構成交通關節之罪,照理也要處斬,但父子 一起死“實有不忍”,改充軍到黑龍江。

  桂多年後才被赦還,當個七品小京官。太平軍起,朝廷命他辦理江蘇團練立了功,清軍攻克蘇州後,他曾擔任紫陽書院山長。但程氏家族從此在仕途上再沒有地位顯赫的,庭桂次子程秀在同治間中了進士,官至員外郎(相當於副司長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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