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玉琴——溥儀的第四位妻子

中文名:李玉琴

國    籍:中國

民    族:漢族

出生地吉:林省長春市

出生日期:1928年7月15日

逝世日期:2001年4月24日

前    夫:溥儀

封    號:福貴人

第二任:丈夫黃毓庚

公益事業:珍貴宮廷文物捐獻

 

李玉琴——溥儀的第四位妻子

  李玉琴,祖籍山東,生於長春市一戶普通人家,1942年考入偽滿新京南嶺女子優級學校。第二年,年僅15歲的李玉琴被選入偽滿洲國的“皇宮”中,並被偽滿洲國“皇帝”溥儀“封”為“福貴人”,這是溥儀的第四位妻子。

  李玉琴出身貧苦,入宮以後,常常被人看不起。溥儀為了控制她,首先訂出了讓她永遠不能翻身的21條,主要內容是:必須無條件地遵守清王朝的祖制;一切言行都要順從溥儀,即使和父母通信也要先得到批准;必須忠實地伺候溥儀一輩子,思想上偶然起了不該起的念頭,也要立即請罪。

  新中國成立後,在黨和政府的教育、幫助下,李玉琴擺脫封建家庭的控制,開始參加社會活動。1956年,李玉琴被安排在長春市圖書館工作。

  1955年夏,李玉琴前往撫順戰犯管理所見到了分別10年的溥儀,1957年5月與溥儀離婚,次年和當時在長春廣播電台的一個工作人員黃毓庚結婚,重新建立起幸福美滿的家庭。

  2001年4月24日,李玉琴在長春病逝,享年73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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