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 名:李衛
字 號:字又玠
所處時代:清朝
民族族群:漢族
出生地:江南銅山(今江蘇豐縣大沙河鎮)
出生時間:康熙二十六年正月初一(1687年2月2日)
去世時間:乾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(1738年12月3日)
主要作品:《欽遵聖諭條例事宜》《浙江通志》《畿輔通志》
謚 號:敏達
李衛(1687年2月2日—1738年12月3日),字又玠,江南銅山(今江蘇豐縣大沙河鎮李寨)人,清代名臣。康熙五十六年(1717年),李衛捐資員外郎,隨後入朝為官,歷經康熙、雍正、乾隆三朝。深受雍正皇帝賞識,歷任戶部郎中、雲南鹽驛道、布政使、浙江巡撫、浙江總督、兵部尚書、署理刑部尚書、直隸總督等職,為官清廉,不畏權貴,不論所任何職,在位時能體察民間疾苦,深受百姓愛戴。
康熙二十六年正月初一(1687年2月2日),李衛出生於江蘇豐縣一戶家境比較富裕的人家。雍正帝即位後,便立即任命李衛為直隸驛傳道,未到任又改任命為雲南鹽驛道。在鹽驛道任上,李衛政績顯著,不久後的雍正二年(1724年),李衛升任布政使,主管全省財政稅賦,但仍然兼管鹽務的職務。
雍正三年(1725年),李衛被提拔為浙江巡撫,一年後的雍正四年(1726年),李衛兼任兩浙鹽政使。雍正五年(1727年)李衛升任浙江總督。李衛並無卓越的家庭背景,然而不可否認的是,自康熙五十六年(1717年)至雍正五年(1727年),不過十年之間,李衛從一個從五品的員外郎閒職,一路擔任各種要職,並最終官居總督,成為朝廷一品要員、封疆大吏,其陞遷速度不可謂不快。
雍正七年(1729年),李衛被加封為兵部尚書、太子太傅。雍正十年(1732年)五月,又被任命為署理刑部尚書。不久後李衛出任直隸總督。乾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(1738年12月3日),李衛因病去世,年五十一,乾隆帝命按總督例賜予祭葬,謚敏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