納蘭明珠——清朝重臣之一

本    名:納蘭明珠

字    號:字端范

所處時代:清朝

民族族群:滿族

出生時間:1635年11月19日

去世時間:1708年6月3日

主要成就:議撤三藩、統一台灣、抗禦外敵

主要職位:武英殿大學士、太子太傅

納蘭明珠——清朝重臣之一

  納蘭明珠(1635年-1708年),葉赫那拉氏,字端范,滿洲正黃旗人,康熙朝權臣,歷任內務府總管、刑部尚書、兵部尚書、都察院左都御史、武英殿大學士、太子太傅等要職。納蘭明珠對康熙議撤三藩、統一台灣以及抗禦外敵等重大事件中起到積極作用。

  納蘭明珠生於天聰九年十月初十(1635年11月19日)。祖父葉赫那拉·金台吉是葉赫部統領,曾聯合九部聯軍征討建州女真,後在征戰中敗亡。父親葉赫那拉·尼雅哈率領葉赫部投降努爾哈赤,被授予佐領官職。金台吉的妹妹孟古哲哲是努爾哈赤的妃子、皇太極的生母,因此納蘭家族與愛新覺羅皇室有親戚關係。後來納蘭明珠娶英親王阿濟格之女,論輩分成為康熙皇帝的堂姑父。

  康熙初年,納蘭明珠擔任侍衛、治儀正,不久後陞遷為內務府郎中,康熙三年(1664年)被提拔為內務府總管。康熙五年(1666年)任弘文院學士,開始參與國政。康熙七年(1668年),納蘭明珠奉命與工部尚書馬爾賽調查淮揚水患,查明清口為淮河、黃河交匯處,並商議修復白駒場的舊閘口,鑿開黃河北岸河道引流。不久後,納蘭明珠被任命為刑部尚書。

  康熙九年(1670年)加封都察院左都御史,擔任經筵講官。康熙十一年(1672年)改任兵部尚書。康熙十二年(1672年),皇帝到南苑晾鷹台巡視八旗兵,納蘭明珠提前頒布教條訓練士兵,等到檢閱之日軍容莊嚴整齊,康熙因此非常讚賞他的才能。

  康熙十四年(1674年),納蘭明珠調任吏部尚書。康熙十六年(1676年)被授予武英殿大學士,期間擔任實錄、方略、一統志、明史等重要皇家著述的總纂官,不久後加封太子太師,權傾朝野。納蘭明珠成為朝廷重臣後獨攬朝綱,表面上為人謙和,實際利用康熙皇帝的信任結黨營私,甚至貪污納賄。

  康熙二十七年(1688年),御使郭琇上疏彈劾納蘭明珠結黨營私、排斥異己。康熙皇帝決意打擊納蘭一黨,隨即罷黜納蘭明珠大學士,交給侍衛酌情留用。但沒過多久納蘭明珠隨康熙西征葛爾丹,隨後官復原職,但此後二十年沒有再被重用。康熙四十七年(1708年),納蘭明珠病故,康熙派皇三子胤祉前往祭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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