末代皇帝溥儀成婚時,清廷已被推翻11年,社會已進入“共和”時代,但他的婚禮卻並不比任何一個帝王的婚禮遜色。
1922年12月1日,是中國封建末代皇帝愛新覺羅·溥儀“大婚”的日子。
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,只有皇帝結婚才能稱之為“大婚”。清王朝經歷了267年的歷史,舉行大婚的只有四次,即清初的順治、康熙和清末的同治、光緒,他們都是幼年繼位,成年後才冊後大婚,中間的雍正、乾隆、嘉慶、道光、咸豐、五位皇帝都是成年後只須進行一次簡單的冊封禮,把福晉冊立為皇后即可。
溥儀成婚時,清廷已被推翻了11年,中國社會已進入“共和”時代,自然不能如他的前輩那樣舉國同慶,但末代皇帝的這次婚禮之隆重,較之任何一個帝王的婚禮都不遜色。溥儀的婚禮舉辦了三天,第一天舉行大婚典禮迎“皇后”婉容入宮,溥儀之“妃”文繡於同日入宮。第二天“帝”、“後”在景山壽皇殿向列祖列宗行禮。
1922年12月1日(陰曆十月十三),溥儀結婚,迎“皇后”入宮行交祝合巹禮節如下:
十月十三寅時,清“帝”派遺正、副使臣迎“皇后”入宮,同時命福晉、命婦四人率領女官,敬陳御筆用寶龍字於鳳輿內正中,安設如意於鳳輿內,畢,敬詣坤寧宮東暖閣,鋪設龍鳳喜床,復將珠寶金銀米谷等物裝入寶瓶內,將寶瓶安設龍鳳喜床上正中。福晉命婦等各執如意一柄,安設喜床四隅。畢,即率女官等出神武門至“皇后”邸,請“皇后”梳雙髻,戴雙喜如意,御龍鳳同和袍。俟鳳輿至,福晉等燃藏香向鳳輿內熏繞一匝,復熏蓋頭(即錦帕),畢,將鳳輿內如意移置於帝,請“皇后”執蘋果、如意,搭蓋頭,升入鳳輿,由首令太監垂放輿簾,請鳳輿出後邸,循路線入宮。斯時,溥儀御龍袍褂在乾清宮西暖閣等候,迨鳳輿至時,御前大臣王公率侍衛等引溥儀至坤寧宮東暖閣,王公等各退,乃由福晉命婦率女官太監等至鳳輿前,請“皇后”隆輿。福晉接“皇后”所執之蘋果,將安放在龍鳳喜床上的寶瓶遞交“皇后”,然後由福晉等攙扶“皇后”,女官等在前執珠燈導引,由交泰殿至坤寧宮東暖閣內。福晉等由“皇后”手內接受寶瓶,伺候“帝”揭“皇后”頭上蓋頭,再請“帝”坐居龍鳳喜床上左面,請“後”坐喜床右面。女官先設銅盆於喜床上,以圓盒盛子孫餑餑進“帝”、“後”同食,然後福晉等請“後”梳妝上頭,仍戴雙喜如意,加添扁簪及富貴絨花,戴朝珠,行合巹宴,飲交杯酒。結髮侍衛夫婦在殿處唱交祝願歌。畢,女官仍設銅盆於喜床上,福晉等再請“帝”、“後”進長壽麵,禮成。
第三天即12月3日,為新婚“帝”、“後”在乾清宮受賀之日。是日神武門前汽車、馬車、騾車擺得滿滿的,神武門額扎有綵棚,前來慶賀、送禮的人士絡繹不絕。其中有民國大總統特派的慶賀專使,有宗室親貴、王公大臣、遺老闊少,不定期有14國駐京公使團,計中外來賓一千多人。國內來賓一律在養心殿賜宴,在漱芳齋聽戲。宮中演戲三天。外國使臣及夫人在乾清宮設酒會招待。會上由葡萄牙公使代表各使臣以個人身份致祝詞。溥儀用英文致謝詞,然後各公使向“帝”、“後”行三鞠躬禮。溥儀答禮,並與各公使及夫人一一握手。這次外國客人共149人,其人數之多,場面之盛,是辛亥革命以後紫禁城內從未有過的現象。
在現存的溥儀檔案裡,發現有《大婚典禮進奉銜名物品冊》和《大婚典禮由裡邊進貢銜名物品冊》兩本。在這厚厚兩本紅冊子裡,詳細登記了送禮者的官銜、姓名、禮品名稱和數量等。茲錄部分內容如下:
《大婚典禮進奉銜名物品冊》:
第一號,頭品頂戴前海軍都統海軍部參事馮恕跪進:三鑲白玉如意一柄、日本純銀花瓶一對、福壽三多掛燈一對、德國銀料坐燈一對。
第二號,徐世昌恭進:如意一柄、黃絨雲龍地毯一件、瓷器二十八件、庫金緞墊桌椅十件。
……
第七十七號,兩湖巡閱使吳佩孚呈進:三鑲玉如意一柄、白緞湘繡翎毛花卉屏成堂、琺琅周亞樽成對、上用甲種詞源成部、元清時花緯成緞馬褂料成件、古銅時花緯成緞袍料成件、珠紅五閃時花緯成緞袍料成件、品藍五彩時花緯成緞衣料成件。
……
第一百五十三號,頭品頂戴前弼德院副院長康有為跪時:銀幣一千圓、法國拿破侖帝與奧公主大婚畫碟一件(成婚禮圖)、法國拿破侖帝與奧公主大婚畫碟一件(封後禮圖)、意國佛羅練士玉摩色人物小屏一件。
……
第一百六十號,大總統黎元洪贈:龍鳳金鑲玉雙如意成架、龍鳳琺琅質圓盒成對、龍鳳琺琅銀質圓花瓶成對、龍鳳玻璃彩花燭台成對、織金各色彩花閃緞八端、紅緞錦繡彩花喜帳成軸、紅緞錦繡花喜聯成對、紅緞錦繡富貴幔成懸。
……
第二百十五號,東三省保安總司令張作霖進:銀幣一萬圓。
第二百十九號,大總統黎元洪致贈賀禮銀幣二萬圓。
《大婚典禮由裡邊進貢銜名物品冊》:
醇親王送:銀蓋罐一件、緞衣料二件、緞馬褂一件、緞緊身料一件。
前內閣閣丞胡嗣瑗等跪進:如意一柄、電燈一對、衣料四件、馬褂料四件。
……
這次大婚,豪華、排場、莊嚴、肅穆、靡費,可謂特大盛典百年不遇。
溥儀在這次大婚中,娶了一後一妃:儀態萬方的婉容皇后和憨厚的文繡淑妃。皇后婉容是達斡爾族人,冊封為皇后時年方17,出身名門,是旗人中聞名遐邇的美人。據當時能夠接近皇后的人說,婉容不但相貌姣好,而且儀態不凡;舉止端莊,談吐文雅,棋琴書畫樣樣都通,是一位百里挑一的有教養的才女。
可是,“身份”消除不了心靈的空虛和寂寞。早在天津時代,當婉容千方百計地排擠掉文繡之後,溥儀就開始對她產生反感,並以冷淡的態度對待這位“正宮娘娘”了。由於苦悶,婉容染上了吸鴉片的惡習。婉容抽大煙,開始是治療腹疼和頭痛,後來成了癮。自溥儀與婉容在感情上產生裂痕以後,婉容在精神上越發感到苦悶和空虛。婉容被打入“冷宮”,丈夫雖近在咫尺卻終年不見。尤其是她的一舉一動都處在不堪忍受的監視之中,連她的親屬也一律不許進宮會面了。在不堪忍受的沉重打擊下,她的精神徹底崩潰了。在十幾年的痛苦生活中,每天和鴉片煙為伴,身體更加病弱不堪,以後竟連兩條腿也不會動了。抗戰勝利的第二年,婉容病死在延吉,結束了她抑鬱、痛苦的一生。
淑妃文繡,又名蕙心,比溥儀小三歲,是滿洲鄂爾德特氏端恭的女兒,入宮與溥儀結婚時,剛剛14歲。這個天真爛漫的少女,一踏進那紅色的高大圍牆,便失去了一切自由。這位老實厚道的妃子,不得不容忍霸道的皇后的欺侮。皇后與皇妃互相妒忌,這本來是情理中事,可她們常發生公開的對抗,甚至逼迫“皇上”出面“斷官司”,卻是歷代後宮中少有的事兒。
文繡進宮的頭一年溥儀對她還可以,給她聘請了漢文和英文教員,有時也到她住的重華宮去聊聊,還關心文繡的學習上進。這種情況逐漸地起了變化,在婉容與文繡的勾心鬥角之中,溥儀越來越偏袒皇后,而和文繡日見疏遠起來。正如溥儀自己所說:“差不多我總是和婉容在一起,而經常不到文繡所住的地方去。”據當時的小報所載,“文繡自民國十一年入宮,因雙方情意不投,不為遜帝所喜,迄今九年,獨處一室,未蒙一次同居。而一般閹宦婢僕見其失寵,竟從而虐待。種種苦惱,無術擺脫。”
帶著一種叛逆的思想,文繡曾幾次自殺,未能遂願,終於在1931年8月25日,由胞妹文珊陪伴,離家出走,並自請律師,毅然到天津地方法院投訴,要求與溥儀離婚。當時“皇妃離婚”、“清廢帝鬧婚變”的頭條社會新聞,轟動了海河兩岸,甚至成為華北老百姓茶餘飯後的一大話題。
“祥貴人”譚玉齡是在1937年婉容被打入冷宮以後,由溥儀的親屬在北京替他挑選的,結婚時只有17歲,正在北京折中學堂裡唸書。溥儀冊封譚玉齡而在1937年舊歷二月十五日舉行了冊封典禮。冊封以後,正如溥儀所說,就像養一隻鳥兒似的把她養在宮裡,一起養到1942年死去為止。
據溥儀自己說,他和譚玉齡感情甚篤。祥貴人性情溫柔,對溥儀體貼入微,使這位處在日本關東軍控制之下的傀儡皇帝格外喜悅。可惜好景不堂在,僅僅和皇帝過了五年“恩愛生活”的譚玉齡,卻在患傷寒病後,遭到日本人的暗害,死時年僅22歲。
“福貴人”李玉琴,是在譚玉齡屍骨未寒時刻,溥儀為了政治上的自衛才匆匆忙忙娶進偽滿帝宮的。當時溥儀悲痛異常,本來無心再做“新郎”,可是吉岡卻拿來許多日本女子的照片,強迫溥儀從中選擇。溥儀擔心:娶一個日本妻子,這無異於在自己的床頭替關東軍司令安一個耳目。於是,他決定要找一個年幼的中國女孩子作為結婚對象。吉岡給他拿來60多張當時偽滿中、小學校的女學生照片供其挑選。結果他選中了南嶺女子國民優級學校15歲的李玉琴。李玉琴住進富麗堂皇的宮殿之後,很快就明白了:對肉體來說這宮殿就是一座監牢,而對精神來說,這宮殿就像一座冷凍倉庫!
溥儀每娶一個妃子,都要讓她寫筆據,也就是要為她立規矩。對李玉琴則尤為苛刻,這顯然是因為她“出身貧賤”。溥儀命李玉琴在佛前焚燒的便是這份筆據。溥儀後來曾對這份筆據,從自我批評的角度,作了如下說明:
我為了完全控制她,首先定出讓她永遠不能翻身的二十一條,主要內容是:強迫她必須無條件地完全遵守清王朝的祖制;必須從思想深處絕對服從我,一切言語行動都得順從我的意旨去做,任何事情都不得擅自處理,即使與父母通信也要先得到我的批准,要以“三從四德”、“三綱五常”的封建道德為準繩,忠實地伺候我一輩子。只許我對她不好,不許她對我變心。即使思想上偶然起了不該起的念頭,也得立即自我揭露並向我請罪,否則就是“大不敬”。總之都是束縛她、防範她的辦法,從肉體到精神都作了周密的規定。
溥儀為李玉琴制定的守則有二十一條之多,而其內容卻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,那就是:對皇上必須絕對服從。此外更讓李玉琴感到痛苦的是專為她娘家親屬所定的“六條”規矩,那是讓她與自己的親人斷絕情義的“規矩”,如不准她回娘家,父母來探望女兒也必須經過御筆朱批後,才能在宮中會見等等。
當年作為壓迫者的溥儀後來曾經寫過這樣的一段回憶:
我和她(李玉琴)結婚以後,仍把她看做是一個無知無識的小孩子,擺出一副封建專制的君主和家長的威風。高興時就去搭理搭理她,不高興時根本不把她放在眼裡,有時還嚴厲呵斥她。後來索性不和她同居。因此,我們兩之間根本談不到一般夫妻之間的情感。換句話說,我和她的關係,也就是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關係,是用壓力湊合到一起的。
正是這種沒有愛情基礎的婚姻關係,終於釀成了15年後的離異。
1956年12月中旬,李玉琴在第五次去獄中探望溥儀時,正式向溥儀提出離婚。毫無思想準備的溥儀,開始不同意,但經過反覆思考後,還是同意了。他說:“這是勉強不了你的,我也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築在你的痛苦之上。我只希望離開之後,我們還是好朋友,好像兄妹一樣……”經過這次和顏悅色的交談,雙方同意離婚,並經人民法院辦理了正式離婚手續。
從此,這樁沒有愛情、沒有幸福的婚姻結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