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世宗愛新覺羅·胤禛(yìn zhēn)(1678年—1735年),滿族,是清朝第五位皇帝,入關後第三位皇帝,清聖祖康熙第四子,母為孝恭仁皇后,即德妃烏雅氏,1722—1735年在位,年號雍正,廟號清世宗,葬清西陵之清泰陵。雍正在位時期,平定了羅卜藏丹津叛亂,並將青藏、外蒙古地區納入版圖,設置軍機處加強皇權,實行改土歸流、火耗歸公等一系列鐵腕改革政策,對康乾盛世的連續具有關鍵性作用。雍正在位期間,勤於政事,自詡“以勤先天下”、“朝乾夕惕”。
早年
胤禛於康熙十七年十月三十(1678年12月13日)寅時出生於北京紫禁城永和宮,是康熙帝第四子。德妃烏雅氏所生。由於其生母烏雅氏出身低微,沒有撫育的資格,此外,清初時後宮也不允許生母撫育自己的兒子,因此胤禛滿月後由佟貴妃撫養。康熙皇帝曾評價幼年的胤禛“喜怒不定”,後經胤禛請求,於康熙四十一年(1702年)撤此考語。因性情急躁,父皇康熙用“戒急用忍”訓喻他。胤禛早年隨康熙巡歷四方。康熙三十七年(1698年)封貝勒。
康熙四十七年(1708年)夏,康熙第一次罷黜了太子胤礽。在推選新太子的過程中,胤禛支持復立胤礽,同時與皇八子胤祀也保持良好的關係。
康熙四十八年(1709年),復立胤礽為太子。同年封胤禛為雍親王。此間諸皇子為謀求儲位,各結私黨,勾心鬥角極為激烈。當時的太子胤礽兩立兩廢,康熙諸皇子儲位的傳奇猜疑很多。胤禛由於善於治國、懂得韜光養晦。他尊釋教道學,自稱“天下第一閒人”,與諸兄弟維持和氣,與年羹堯和隆科多交往密切,同時向父親康熙表現誠孝,畫西藏於版圖,贏得康熙的信賴。康熙帝:“雍親王皇四子胤禛,人品貴重,深肖朕躬。”
登基
康熙六十一年(1722)十一月十三日,康熙帝在北郊暢春園病逝,他繼承了皇位,次年改年號雍正。
胤禛即了帝位之後即重用康熙十三子胤祥,而康熙皇八子胤祀先是被安撫封為廉親王,後被削宗籍和圈禁,並被改名為"阿其那",意為待宰的魚。康熙的皇九子胤禟發往西寧,後被削宗籍和圈禁, 並被改名為"塞思黑",意為討厭的人。皇十子胤被圈禁,康熙的皇十四子胤禎(允禵)先是派去守陵,再後來受圈禁。康熙皇十二子胤祹被降爵,後康熙的皇三子胤祉也被革爵圈禁。
從雍正年間時,對雍正繼位的談論便不絕於耳。雖然史學界對皇位合法性尚無定論,但流傳的把"十改於"的改詔之說是不成立的,因為現存於遼寧省檔案館的康熙遺詔是雍正登基後擬就並頒布天下,並非康熙真跡,所以遺詔不能說明問題。
主張篡位說的學者中,有的認為康熙去世過於突然,未來得及留下任何傳位遺詔,而雍正和隆科多等合謀搶佔了先機;有的認為康熙生前兩立兩廢太子,對立儲君一事勞心傷神,直到臨終前才屬意皇十四子為儲君。
按照正統繼位說學者觀點,如果沒有實在的證據證明其他皇子為康熙所屬意,雍正的即位是有理由的。並且在詔書中一般都是加上個皇字的,比如傳位於皇四子,假如這樣”十“改為”於“是沒有根據的。
在位期間
即位後,他在政治上採取多種措施以鞏固自己的皇位。首先是消除異己,分化瓦解諸皇子集團,將胤禵從西北軍前召回,加以圈禁。晉封胤祀為廉親王和總理事務大臣。將胤禟發往青海西大通(今青海大通西北)。鑒於清朝沒有行之有效的立儲制度,常因皇位繼承權產生爭端,創立了秘密立儲制度。
雍正元年(1723年),接受山西巡撫諾岷的建議,施行耗羨歸公和養廉銀的措施,以此增加中央財政收入,並限制地方橫徵暴斂。
雍正二年,(1724年),雍正帝又針對康熙末年各地虧空錢糧嚴重,決定嚴格清查,對貪官污吏即行抄家追贓,對民間拖欠,命在短期內分年帶徵。
雍正三年(1725年),雍正帝以作威作福、結黨營私之名,責令撫遠大將軍年羹堯自盡,同時削隆科多太保,後圈禁致死。並因此株連出汪景祺《西征隨筆》案和查嗣庭試題案。
雍正七年(1729年),發生曾靜遣其徒張熙策動川陝總督岳鍾琪謀反的投書案,牽連到已故理學家呂留良,世宗遂大興文字獄,以作為控制思想、打擊政敵、提高自己權威的手段。同年,為適應西北用兵之需,始設軍機房(十年時改軍機處),選親重大臣協辦軍務。軍機大臣只能繕述皇帝命令,本身無贊畫權,因而使皇帝更加集權於一身。他還在題本、奏本之外,命督撫布按等地方大員密折奏事,以加強皇帝對地方行政的控制。
清世宗把他批閱過的奏折選擇一部分輯成《朱批諭旨》。他對臣工的諭旨,由張廷玉等紀錄編成《上諭內閣》、《上諭八旗》。他的各種體裁的文章被後人輯為《御制文集》。
去世
雍正十三年(1735年)八月,胤禛因迷信道士,服用丹丸過度死於圓明園。葬於清西陵之泰陵,廟號世宗,謚號敬天昌運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寬仁信毅睿聖大孝至誠憲皇帝。
評價
《清史稿》:“順治之初,睿王攝政。入關定鼎,奄宅區夏。然兵事方殷,休養生息,未遑及之也。迨帝親總萬幾,勤政愛民,孜孜求治。清賦役以革橫征,定律令以滌冤濫。蠲租賃賦,史不絕書。踐阼十有八年,登水火之民於衽席。雖景命不融,而丕基已鞏。至於彌留之際,省躬自責,佈告臣民。禹、湯罪己,不啻過之。書曰:‘亶聰明作元後,元後為民父母。’其世祖之謂矣。”
伏爾泰:“新帝雍正愛法律、重公益,超過父王。帝王之中無人比他更不遺餘力地鼓勵農事。他對這一於國民生計不可缺少的百藝之首亟為重視。各省農民被所在州、縣長官評選為最勤勞、能幹、孝悌者,甚至可以封為八品官。農民為官,並不需為此放棄他已卓有成效的農事耕作,轉而從事他並不瞭解的刑名錢谷。”
史景遷:“雍正的父親康熙為政寬鬆,執政末期受儲立之爭所擾且出現典型長壽帝王的統治能力退化現象,雍正即位之初的滿清實已浮現官僚組織膨大腐敗、農民生活水平惡化的危機;由於雍正即位時正處於政治歷練、精神與人格上的成熟階段(45歲),因此得以精準的分析問題並有魄力的作出應對。他的改革同時包含力行整頓與和現實的妥協(如火耗歸公與養廉銀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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