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興祚——兩廣總督

本    名:吳興祚

字    號:字伯成,號留村

出生時間:1632年

去世時間:1698年

吳興祚——兩廣總督

  吳興祚(1632年—1698年),字伯成,號留村,山陰(今紹興)舟山人,後入漢軍正紅旗(舊旗名,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東部)。父執忠,客禮親王代善幕,授頭等護衛。

  自幼聰穎,奮攻科藝,清順治七年(1650)以貢生授江西萍鄉知縣。時,金聲桓叛,江西郡縣多被佔,萍鄉以有備獨完。旋以守禦有功,授山西大寧知縣。十八年,遷山東沂州知州。不久以驛務遲誤、對白蓮教起義鎮壓不力,康熙帝二年(1663)降補無錫知縣。

  二十年,擢兩廣總督。興祚上官,疏言尚之信在廣東橫徵苛斂,民受其害數十年。因舉鹽埠、渡稅、稅總店、漁課諸害,悉奏罷之。自遷界令下,廣東沿海居民多失業,興祚疏請展界,恣民捕采耕種。上遣尚書杜臻、內閣學士石柱會興祚巡歷規畫,兵民皆得所。又言潮州海汛遼闊,商民往來貿易,恐宵小潛蹤,應令澄海協達濠營水汛官兵船隻改歸南澳水師鎮統轄,與碣石鎮互相聯絡,巡防外海島嶼,詔並允行。二十四年,疏請於廣東、廣西二省設爐鼓鑄,給事中錢晉錫、御史王君詔疏劾興祚鼓鑄浮冒,下吏議,當鐫秩,命以副都統用。

  三十一年,授歸化城右翼漢軍副都統,復坐事鐫秩。三十五年,上征噶爾丹,命自呼坦和碩至寧夏安十三塘,興祚原效力坐沙克舒爾塘,未幾,復原秩。三十六年,卒。興祚為政持大體,除煩苛,卒後遠近戴之。歷官之地,並籥祀名宦。

  平生工詩文,擅音律。著作有《宋元詩聲律選》、《史遷句解》、《粵東輿圖》等。為官清正廉潔,仕官40餘年,位一品,所得祿賜盡以養戰士。為政持大體,除煩苛,卒後遠近戴之;歷官之地,並吁祀名宦,傳賢後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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