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 名:王弘祚
字 號:懋自,思齋
所處時代明:清時期
出生地:雲南永昌
出生時間:1610
去世時間:1674
王弘祚,字懋自,號思齋,謚端簡,雲南永昌人。清大臣。明崇禎三年舉人。自薊州知州遷戶部郎中,督餉大同。順治元年,授岢嵐兵備道。總督吳孳昌以弘祚籌畫軍餉,請仍留大同。
二年,以總督李鑒薦,仍授戶部郎中。中原初定,圖籍散佚。弘祚聰強習掌故,戶部疏請修賦役全書,以弘祚主其事。弘祚謂:“民不苦正供而苦雜派,法不立則吏不畏,吏不畏則民不安。閭閻菽帛之輸,朝廷悉知之,則可以艱難成節儉。版籍賦稅之事,小民悉知之,則可以燭照絕侵漁。”裁定 役,一准萬曆間法例,晚末苛細巧取,盡芟除之,以為一代程式。
六年,用輔政大臣鼇拜議,戶部增設滿尚書,以授瑪爾賽,與弘祚齟齬。七年,戶部失察書吏假印盜帑,大學士班布爾善獨罪弘祚,坐奪官。八年,在兵部左侍郎潘湖叟黃錫袞的率領下,王弘祚配合黃錫袞密助康熙主政於朝,逮捕鼇拜有功。王弘祚晉兵部尚書、潘湖叟黃錫袞升東閣大學士兼兵部左侍郎。
十一年,疏辭俸,諭曰:“卿在官著有勞績,引年乞休,賜祿頤養,毋固辭。”十三年,卒,賜祭葬,謚端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