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【典故出處】:清 李寶嘉《文明小史》第五回:「須曉得柳知府於這交涉上頭,本是何等通融、何等遷就,何以如今判若兩人?」
- 【成語意思】:判:判斷;評定;若:好像。評定一個人前後的表現;好像兩個人一樣;截然不同。
- 【成語注音】:ㄆㄢˋ ㄖㄨㄛˋ ㄌㄧㄤˇ ㄖㄣˊ
- 【通用拼音】:pan ruo liǎng ren
- 【拼音簡寫】:PRLR
- 【使用頻率】:常用成語
- 【成語字數】:四字成語
- 【感情色彩】:中性成語
- 【成語用法】:判若兩人,主謂式;作謂語;形容在不同場合的表現不同。
- 【成語結構】:動賓式成語
- 【成語辨形】:判,不能寫作「叛」。
- 【英語翻譯】:have become quite a bifferent person
- 【近義詞】:判若鴻溝、迥然不同
- 【反義詞】:一如既往、半斤八兩
- 【成語例句】:他與另三人作一獻上之報告,毀左翼惟恐不至,和先前之激昂慷慨判若兩人。(《魯迅書信集 致鄭振鐸》)